而CRS所規範的金融機構,指的是銀行、券商、投信及壽險,這些金融機構負責審核並收集資訊,再定期的向稅務主管機關申報,而稅務主管機關再依「主管機關協定」與其他國家的主管機關進行資訊交換。
如果台灣未制定關於防制洗錢的規定及執行配合的行動,後果會如何呢?其實台灣在1997年已加入FATF(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),這個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中的分支亞太防制洗錢組織,成為會員國之一。但是台灣卻一直没有提出相關的措施,以致於我們被列為是貿易國家中的黑名單,例如我們就被列為歐盟稅務的不合作名單,遭歐盟各國祭出提高扣繳稅率的措施,另外我國的外匯會受到較多的限制,會遭到多條件的嚴格審查,造成過去台灣的外匯金融交易及貿易經商的不自由,可能收不到款項或是提高了交易的費用。
承炘會計師事務所
主持會計師:謝敏鳳
地址: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495號11F
電話:02-25633797
傳真:02-25633759
Email: csacecpa@gmail.com